当前时讯:李公明|一周书记:如何重返新文学价值的……历史现场
《垒建新文学价值的河床(1923-1937)》,姚玳玫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10月版,564页,98.00元
(资料图片)
近日读姚玳玫教授的新著 《垒建新文学价值的河床:1923-1937》(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10 月),对于思考如何重返新文学价值的历史现场、拓展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视角等问题,颇受启发。重返文学价值论的思考,但不只是在理论概念和价值意义上的申论,而是重返历史现场,回眸中国新文学曾经的多元、互动、自由的生态,其深刻意义是证成一种不甘熄灭的文学理想。
本书书名直陈有关新文学的价值论述是该书的核心议题,其意涵亦值得思考,在“绪论”中作者对此有清晰的阐释。“河床”原意是河流之下的地貌构造,这里意指在时代潮流中的新文学价值的基础状貌与方向。选择1923-1937年作为研究时段,作者的理由是:就新文学的自我成长而言,《新青年》时代至北伐之前的草创期成果青涩,真正可供新文学运用的价值规则尚未形成;1937年至1949年十年间的战争与生存环境阻碍了文学的正常发展;1920年代中期至抗日战争前的十年,正是新文学自我确立、迅速成长的黄金时段。进而言之,“1920-1930年代,新文学正处不受学科体制束缚的自律自治阶段,其价值体系构建是一种自我构建,充满多种可能性,呈现着多层价值坐标的错综交汇” (绪论,第1页)。更具体来看, “新文学经过近十年草创期的实践积累之后进入其相对成熟阶段。与此同时,社会革命潮流的冲击,政治思潮的干扰,1928年革命文学运动的强势介入,某种程度上扭转了其原来的发展方向,也激发了其自我生存的内部活力。在多方抗衡中,新文学依然立足、成熟、壮硕,引领创作的主流,赋予文学以基本的价值认知” (第2页)。经受强势力量的冲击、干预、介入,而能继续作为文学主流而立足和发展,这是新文学内在生命力的顽强表征。作者在新文学发展的时段比较中发现所具有的内在性与时代性特征,以此作为分期的依据,这无疑是合理的。
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是1923年?如果以新文学的十年草创而言,自1917年白话文运动算起,这第二阶段应该从1927年起,也与1928年1月革命文学运动的兴起吻合。对于为什么以1923年为分期和论述的起点,作者在“绪论”中没有明确说明。在第一章《“青年”与革命文学运动(1923一1928)》中,可以发现作者的一种考虑:作为1928年文学革命的历史铺垫,是以青年为灌输对象的革命转向与文学观念转向的宣传运动,就是发生在1923年,其标志是1923年10月创刊的《中国青年》杂志发起对新文学的批判,开启了革命介入文学和以文学动员革命的进程。也就是说,作者把新文学审美自主性价值和文学自由立场所遭遇的强势冲击力量的起源与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界标。作者在论述中也提到胡适在1933年所讲的观点,即中国现代思想的两个时期,1923年之前是侧重个人解放的“维多利亚思想时代”,之后就是反个人主义的“集团主义时代”。从思想舆论场与文学价值观念的关系来看,这种时代思潮的变化对文学发展的影响当然关系极大,这个时间界标的选择从新文学价值的对垒力量的角度来看言之成理。
再往深处看,“五四”之后的新文化遭遇多重冲击,既有来自守旧派的“反攻倒算”,更有新文化阵营内部的“同室操戈”,大分化势在必然:激进的新文化人陡然转换角色,欲以革命接管文学、以“五卅”淘汰“五四”、以苏俄鞭策中国、以青年优胜论塑造新的信仰群体。这种思潮转折所开启的历史情势固然是激烈、混沌和复杂的,自此历史的走向更是歧路纷呈。在这里今天的研究者需要提防的是某种历史后见之明的判断越界,比如因看到激进主义的革命逻辑所造成的历史灾难之深重,而把压倒启蒙、走向残酷激进的账全部算在“五四”的头上;又比如,从文学发展来看,把“文学革命”的前期发展与四十年代之后渐成垄断之势的文学工具化作简单的因果嫁接。作者显然对此有所警惕,在讲述“青年”与革命文学运动的来龙去脉的同时,一方面看到由青年扮演主角而将左翼文化运动推向历史的前台,“这一现象别有意思,值得深究” (25页),同时更指出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其性质与其说是一种经济/政治意义上的革命,“不如说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后辈文化群体争夺话语权的诉求” (57页)。暂且不谈此表述是否十分恰当,其对性质与意义及影响的辨析是有意义的和言之有理的。在我看来,以1923年为所说“黄金时段”的起点,更有对这一段“新文学价值的河床”的对话性和包容性的肯定,不因胡适所言的进入“集团主义时代”而遮蔽了对“多元共生”的认识。顺带想到近日读王德威主编的《哈佛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 (张治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22年2月),这部打破现代文学“史”的叙事建制的大部头著述由一百六十一篇文章组合而成,其编年模式(“向中国传统史学论述源头之一编年史致意”——“导论”)之中每篇文章的年、月、日标示甚为显眼,但是没有1923年。这应该不是有意为之,但是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文学史发展走势中的许多新因素、新起点往往不是那么清晰和明显的,研究者的研究视角、具体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在此起着重要作用。由此也应该说,从1923年这个起点划分中也可以看到姚玳玫对于时代思潮与新文学生态变化之间关系的敏锐感受。
继续回到作者在“绪论”中对该书核心议题和书名的阐释。“如果说纷繁的价值线索之中有其基本底线,那就是对文学自由性、独立性的认同和尊重。本书以‘垒建河床’为题,正基于对这种价值的多元性、共存性、共构性的认识。” (第5页)那么,“新文学价值的河床”的“垒建”必然是一个由文学生产、知识传播、审美接受和创作传承等多方面组合而成的历史过程,更具体来说,“大体而言,新文学价值体系构建以‘评价’为桥梁,通过文学群体聚散、观念交锋、创作切磋、批评研讨、文学史书写、大中小学教育和相关文本出版等方式,汰选评估,形成规则,建立秩序(主次、等级、优劣),生产‘知识’,约化观念,达成社会共识,构成价值体系。这是一个实践性的过程,充满碎片化的细节。无数不经意的细节叠合,构成新文学完整的河床,确定其奔赴的方向,奠定其价值的底蕴” (第7页)。因此,与之相对应的是“本书关注1920-1930年代动态性的、过程性的新文学价值构建实践历程,进入新文学运行的内部,寻觅其踪迹,发现其走向,分析其流变,确定其意义,做的是一种‘知识考古学’式的实践考察,强调文学运行的过程性和实践性,而不只是做‘文学价值论’意义上的讨论” (第6-7页)。明确这一点很重要,讨论价值论的意义是一回事,研究价值论得以承载、发展、传播和变化的实体进程又是另一回事。
因此作者强调在研究中采用了福柯“谱系学”“知识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关注的是对象在整体结构中的状态、关系与变化:“逐一检视‘散布状态’的历史碎片,建立‘个案史’,缕析各条线索的来龙去脉、逻辑起点,描述特定情景中各方力量冲突和耦合的情形,还原新文学价值体系建构实践的复杂面貌,考索其后续影响。……本书关注‘对象’在整体结构中的位置、‘关系’的动态性、‘结果’的建构性等。” (第7页)这就非常清楚了。该书的上、中、下三编就是围绕上述核心议题,从三个维度对1923-1937年新文学价值的建构实践展开全面考察。“上编”从1920年代背景切入,以六个个案考察新文学群体的分化及重组、观念的更替与价值论辩、中间层道路的选择和阶级论文学的审美难题等,从不同角度理清其时新文学价值建构的生态环境。“中编”的具体论题分别是新文学作家的等级化、历史化和作品文体的规则化、知识化实践,考察文学实践中的作家与作品价值生成这两条主线。“下编”从撰史与教学的角度考察了新文学的价值累积、知识图谱确立和生根发芽的情况。
实际上,“垒建新文学价值的河床”也就是一个新的文学共同体的形成过程,所涉及的不仅有作家个人的价值观念、创作态度、作品价值等文学的最内核部分,更包括了共同体成员的各种生活方式、相互之间关系的联络与组织方式、作品的发表与传播方式、受众的反响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状况,是一个以“文学实践”为中心的社会化过程。因此,我认为问题还可以转述为“新文学共同体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样的话就更能在文学价值的自主性与文学体制、文学实践与社会实践、文学共同体的内部与外部等关系范畴的论述中激发更多的问题意识,其意义在于重返新文学价值的历史现场、强调新文学研究的“内史”倾向的同时,在作为研究方法的文学与社会学之间建立起坚实的跨学科联系。
在“绪论”的最后一段,作者对全书的问题意识和研究思路作了简洁而明晰的归纳表述:“1930年代的中国,左翼意识形态话语占主流强势位置的背景下,仍不能低估新文学的审美自主性。文学按自身规律运行,其中有一条潜在而本质的规则,就是艺术审美规则。它参与新文学价值建构的整个过程,制约着非艺术化的政治思潮的强行介入,平衡着文学的整体性结构,为各门类文学的合法性提供评估依据,是新文学价值构建过程中最根基性的部分。从这一角度切入,可以摆脱历来现代文学史有关1930年代叙述的常规套路——以左翼文学为主线的思维模式,关注文学的自律性,主要着眼于文学史,并兼及思想史。实际上,1930年代,左翼文学的思想强势与其审美弱势构成价值抵消的事实,前者在参与这一时期文学价值体系构建中并没有优势,即便有《子夜》这样的巨作问世,质疑声音仍不断。1930年代新文学价值建构是多方互动生成的结果,主流与边缘、权威与异端、政治与艺术的关系并没有如教科书所描述的那么线性、简单,而是混合的、迂回的、互转的及互为校正的。整个构建过程饱含强势者让步与弱势者顽抗之张力,政治思潮与艺术审美动态逆转之开放性,社会推动与个人作为之参差互补。” (15页)作者自言是受到布鲁姆强调审美的自主性、主张回归文学正典的启发,这固然是作者自觉置身于文学研究的思想与学术语境的明证,但在我看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研究者语境”,也就是研究者自己的价值观念、思想立场、知识背景和研究动机等主观性因素。
在近年来的中国现代政治史、思想史、文学艺术史等研究领域中,我时有感到一种现象:以貌似新潮的学术话语、固化在某种维度中的文本细读与比较以及迂回曲折的叙事策略为著述的基本面目,回避或遮掩着的历史真相,以正当化某种价值观。作为门外读者,近来读过的几本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著述都给我这样的感觉。姚玳玫的这部著作让我看到了一种可贵的努力与坚守,即便是在上面那些表述中,已经可以看到作者对于该论题中的左翼意识形态强势话语与新文学的审美自主性及其顽强坚守在多方互动过程中的实质性对垒有明确的认识和价值判断;作者在书中念兹在兹、反复强调的“垒建新文学价值的河床”,反映出作者对何谓“新文学价值”更有深刻的认识和坚守之念。这种“研究者语境”还有一种重要特征,就是清醒地认识和承认研究者对于历史语境的认识由于自身的“史学语境”关系而可能带有主观性和局限性;因此,所谓的“进入”或“重返”的历史语境的过程必须是开放性的,研究者在这种语境中研究和阐释也是开放性和具有自我批判性的。
在全书论述中,“左翼意识形态话语占主流强势位置的背景”及“非艺术化的政治思潮的强行介入”是论述新文学价值观念的垒建和多方互动语境的形成的重要议题。如何认识因集团化而强势的思潮、团体和人物在时代环境中的让步、妥协,而弱势的思潮观念与作家个人如何在顽强抗衡中发展出多方砥砺共生的文学局面,这是一面很令人感慨的历史之镜,也是阅读该书的时候最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第四章的题目就颇有意思:“新文学陡转期的中流砥柱”,主要研究的是叶圣陶与1928年的《小说月报》。“受‘四一二清党’所激发、具有政治性反弹意向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于这一年揭竿而起。出人意料的是,这场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重新定义新文学、将新文学援引为革命工具的文学运动,却将矛头指向‘五四’新文学本身——用阶级论观点重估文学价值……伴随社会动荡而来的对新文学的政治性干预于此时达到高峰。” (116-117页)但是,由于叶圣陶对文学自由价值观念的坚守和对文学真切、深厚品质的倚重,使他主编的《小说月报》“成为陡然急转的新文学旋涡中的砥柱” (124页)。要成为“砥柱”,除了时代即便再动荡也还容得下城市工商经济的发展和文人的自由择业之外,作为作家与主编的叶先生还是要有勇于担当的胆识与谋略的。叶圣陶在1927年10月号的《小说月报》以桂山为笔名发表短篇小说《夜》,同期还有茅盾的《幻灭》(后半部)和鲁彦的《一个危险的人》,都是直接间接地描写了“四一二”清党惨剧和黑暗现实,同时在这些敏感题材作品中坚持了文学的品质。看到姚玳玫以“凛然姿态”来描述《小说月报》在“四一二清党”之际的表现,说“在残酷现实面前,编者、作者大义凛然之态跃然纸上” (130页),我真是被触动了。当然,在表现出“凛然姿态”的同时,《小说月报》也表现出“对革命文学运动的谨慎应对”。“与《新月》直接与革命文学倡导叫板不同,1928年的《小说月报》走的是一条息事宁人的中间路线。叶圣陶的理性体现在他善于平衡各方关系上。” (134页)比如说,他发表钱杏邨介绍国外作家作品的文章,算是间接地发出革命文学声音,却不直接地刊登革命文学作品及其理论文章;同时,对经济拮据的钱杏邨等采用“交稿就领稿费”的方式。没有这种理性的和有人情意识的胸怀,无法形成宽容并包的平衡格局。
在论述中,作者相当重视原始资料的全面引述,这是重返历史现场的重要方式。1928年3月朱自清发表长文《哪里走》,以致朋友的书信的形式表达他在这一年的惶惑、极度不安以及对未来的疑虑和选择。由于该文在当时轰动一时,在后世看来所表达的个人彷徨与困惑具有鲜明代表性,因而不仅在文学史研究而且在现代革命史研究中也常被引述,但常见的是只偏重引述他谈论对阶级斗争(Class Struggle)的恐惧、对身为小资产阶级(Petty Bourgeoisie)的哀叹。姚玳玫在这里引述的是他对国民党政府该时期价值观急剧转折的认识,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史料:“在这革命时期,一切的价值都归于实际的行动;军士们的枪,宣传部的笔和舌,做了两个急先锋。只要一些大同小异的传单,小册子,便已足用;社会革命的书籍亦已无须,更不用提什么文学、哲学了。这时期‘一切权力属于党"。在理论上,不独政治,军事是党所该管;你一切的生活,也都该党化。党的律是铁律,除遵守与服从外,不能说半个‘不’字……党所要求于个人的是牺牲,是无条件的牺牲。一个人得按着党的方式而生活,想自出心裁,是不行的。” (151页)在书中许多涉及正反观念及其评价的论述中,作者都比较注意各种观点的引述,如第六章的“价值之辩”、第七章关于鲁迅的“盖棺之论”等等。在新文学史料的选择中,如何尽量以原始资料的全面引述而展现历史现场的多面性和复杂性,这不仅与是否细读有关,更是由前面所说的“研究者语境“有关。在力图还原历史真相的研究语境中,原始史料的引述是一种“弱叙事”,但也是可以留存下来的“干货”。
回到作者念兹在兹的承载着“新文学价值”的这条前后维系了十年的“河床”上。在此时此地,文学家的职业身份、生存空间、思想流向是自由的,管辖、归顺、抚慰、监控、贡献等话语尚未进入流通领域,这是多元共生的前提条件。关于这个议题,荷兰学者贺麦晓(Michel Hockx)在其《文体问题: 现代中国的文学社团和文学杂志(1911-1937)》 (陈太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也有过论述,认为“尽管1930年代中国的政治形势是紧张和两极分化的,但在所有这些论争中,政治只起到了微弱的作用,这一事实证明了这个非凡的文学场地理论和威望,它可以容纳这么多不同的文体和立场” (233页)。而在第七章“写作的力量:审查制度和文学价值的建立”中,贺麦晓关注的是关于文学的基本价值和信仰如何使文学共同体直接对抗国民党政府在1930年代推行的政治压迫,结论是那场有时被称为“文化围剿”的运动一再被文学法则所挫败,整个1930年代的中国文学场仍然是高度独立的 (261页)。导致这些研究结论的,正是得益于对于文学共同体内部及其外部关系的深入细致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姚玳玫的研究则是从更为多元的视角和更具“知识考古学”的方法中揭示了“强势者让步”与“弱势者顽抗”的博弈关系。令人感慨的是,虽然“进入1920年代之后,掠过中国的风,已变得冷峭、凌厉,刚刚问世的新文学尚未充分享受人性松绑带来的自由浪漫时光,便不得不面对血腥暴力的现实” (第4页)。但是在时代动荡中垒建起来的新文学核心价值仍然存在,这是新文学生命力最好的证明。于是最后想到,作者在绪论中通过对布鲁姆的回应,实际上表达了以对文学自主、审美自主价值的坚持,以及以此作为对文学史叙事核心的坚持。
就这样,认识变化中的建构与博弈就成为了重返新文学价值的历史现场的关键路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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