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今头条!筮不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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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有限度,可一可再不可三,常言谓之“事不过三”。这个词,《中国成语大辞典》《汉典》等都有收录,但引例均不早于《西游记》《新刊全相说唱包待制出身传》等明代文献。如今仔细追溯,发现其语源非常久远。
在古人眼中,龟甲、蓍草常被用来占卜吉凶,这种行为叫做“龟蓍”“龟筮”或“卜筮”。无论龟卜,还是蓍筮,均讲究一遍过,是吉是凶,一把搞定。《周易》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又云“频巽,吝”,《诗经》亦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讲的都是这个道理。换言之,即《礼记》之“不贰问”“卜筮不过三”,不能因为初筮不吉而再三卜筮。东汉经学家郑玄解释说:“卜筮数而渎龟,龟灵厌之,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
卜筮数,频巽,都是再三卜算的意思,这样会亵渎龟蓍,得不到人们所想要的吉凶预示。后世,卜筮不再盛行,“筮不过三”的规则渐渐不为众所周知,遂讹变成了“事不过三”。
事为何不能过三?同样是《西游记》,同样是“常言道”,不是还有一句“事无三不成”(见第八十三回)吗?所以,从事理逻辑上讲,也只有“筮不过三”才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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