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热点:对“反向抹零”应当零容忍
(资料图)
近日,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时感觉账单不对劲。仔细一看才发现,总共消费了930.9元,收款时竟被收取了931元。
在外面吃饭,结账的时候商家顺手抹去零头,是常有的事儿,既能凑个方便支付的整数,也能和顾客“搞好关系”。但是,见过抹零的,还真没见过“反向抹零”的。更离谱的是,消费者提出质疑之后,餐馆收银员不仅没意识到错误,反而回呛:“你要是差这一毛钱,我转给你好吧!”
近年来,“反向抹零”仿佛成为不少商家经营的“潜规则”,屡屡见诸报端。最后大都以批评教育为主,鲜见受到惩治的。这其中,确实有金额太少的考量。然而,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反向抹零”。实际上,对于商家“反向抹零”,并非没有对应的处罚条款。根据相关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属于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行为,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反向抹零”不只是几毛钱的事,背后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尊重。显然,“反向抹零”应当“正向规制”,执法部门要对“反向抹零”的商家零容忍,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吴睿鸫(摘自《快乐老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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