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弟猴哥听过罗翔老师的课?
【资料图】
杨早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
《西游记》里有些事不能细想。比如天蓬元帅投错胎变成野猪,后来入赘高老庄,高老庄导航定位是在……乌斯藏,就是西藏。而孙大圣到过南赡部洲游学,那是在战国后期。但是第十九回一猪一猴初会面,对法律条文之熟悉,倒像两位明朝律师在法庭辩论。
一个猪说:“你这个弼马温,着实惫懒!与你有甚相干,你把我大门打破?你且去看看律条,打进大门而入,该个杂犯死罪哩!”一个猴笑道:“这个呆子!我就打了大门,还有个辨处。像你强占人家女子,又没个三媒六证,又无些茶红酒礼,该问个真犯斩罪哩!”
孙行者西行路上降妖除魔,打烂过不知多少扇妖怪家的大门,从不曾有人叫他“且去看看律条”——律条当然就是《大明律》,卷十八《刑律·贼盗》规定,夜无故入人家,主家杀死勿论。
孙行者反过来指控猪八戒“强占人家女子”,根据《大明律》卷六《户律·婚姻》规定,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
一猪一猴,两个妖怪,前世还都位列仙班,也都曾占山为王吃人为生,居然都在那里引用《大明律》,这正常吗?正常。《西游记》本身就是一部由评话演变来的多作者的戏谑之书,这里的法律辩论,应该属于现场抓梗,听众听得哈哈大笑,完全不在意猴哥猪弟是几时熟读的《大明律》,又为什么要讨论破门与强奸这些在妖怪看来算个啥的犯罪行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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