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的浪漫:那一年我2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
王小波(1952.05.13 - 1997.04.11)
今天,4月11日,王小波逝世26年整。
为什么我们还在读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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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这个名字,在我们当下的语境中,它除了指一个才华横溢英年早逝的作家,有时候,还代表了一种半地下或民间写作的文化现象,和一种追求自由、特立独行的精神立场。
王小波,1952年出生于北京的一个革命知识分子家庭,和那个时代大部分城市青年一样,他的青春漂泊动荡,在云南做过知青,在山东做过民办教师,最后回到北京做工人。
1978年,也就是恢复高考的第二年,只上过一年初中的王小波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1984年,他赴美国匹茨堡大学东亚研究中心读研究生,1988年回国后,王小波先后在北大和人大任教。
还在做工人的时候,王小波就开始写作,1982年他着手写《黄金时代》,这篇小说他花了近十年时间创作、修改、打磨,直到1991年,《黄金时代》获得台湾《联合报》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并在台湾出版发行。
次年,王小波辞去教职,做起了自由撰稿人,他的作品陆续在内地出版。1997年4月11日,王小波因心脏病发去世,享年45岁。
王小波生前曾经说过,《黄金时代》是他的宠儿,他去世之后,王小波热潮一波接一波,《黄金时代》始终是他被谈论得最多的小说。
简单来说,这篇小说讲的是两个被下放到蛮荒之地的城市男女青年,用青春和荷尔蒙对抗阉割和污名的故事。
故事里的一些词语如“知青”“上山下乡”“插队”等等,对现在的年轻一代来说可能略显陌生,但是,对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出生在城市的人,它们代表的是被虚掷的、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城市人口膨胀,就业压力增加,为了安置中学毕业生,共有一千七百多万城市知识青年被甩出城市,丢到了农村。
这是王小波的亲身经历,也是《黄金时代》的时代背景。
王小波第一次插队去的是云南,他后来在文章里回忆插队生活,说当时很艰苦,吃不饱,水土不服,很多人得了病。
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没有书看,得不到思想的乐趣。他说傍晚时分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生命被剥夺了。
他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他觉得这比死亡更可怕。
王小波的精神兄弟,也就是《黄金时代》的主人公王二,插队也去了云南。遇到小说中的女主角陈清扬,已经是王二到云南的第三年。
那时他面色焦黄,干裂的嘴唇上沾着碎纸和烟丝,头发乱得像枯败的棕丝,身穿一件破军衣,上面的破洞粘着橡皮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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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知青要和农民一样下地干活挣工分养活自己,王二因为得罪了生产队队长,被分配去插秧。
他身高一米九以上,腰上又有旧伤,弯腰插了一个月的秧后,腰痛难忍,不打封闭没法睡觉,于是他就去找山上十五队的队医陈清扬看病。
这个陈清扬比王二大五岁,是北京医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和王二不一样,她不是插队知青,而是被下放到农场医院工作的,她有丈夫,不过结婚不久丈夫就进了监狱。
以王二的男性眼光来看,陈清扬胸部丰满,腰很细,屁股浑圆。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长,脸也漂亮。在荒蛮的边疆农场,陈清扬显得既醒目,又与周围格格不入。
话说,陈清扬打人耳光是出了名的,有一次农场的军代表想调戏她,被她打了个大嘴巴,然后,她就被从农场医院下放到山上十五队来当队医了。
陈清扬从来没有偷过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叫她破鞋,很多精壮的男人明明没病,却来找她看病。他们不是来看病,而是来看破鞋的。只有王二不一样,王二是真的有病。
陈清扬是个单纯的人,她认为凡事要有道理。人们叫她破鞋这事,她就觉得没有道理。
她并非瞧不起破鞋,事实上她觉得破鞋都很善良,也乐于助人。她纠结的问题不在于破鞋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没有偷过汉,不是破鞋。
现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这让她几乎弄不清自己是谁了。
王二总是说,陈清扬对罪恶一无所知,实际上陈清扬对荒谬同样一无所知。在那个年代,一个人是谁,属于哪一类人,要往哪去,都是不由自主且不需要道理的。
就像作者王小波后来说的,文革开始那年他十四岁,上初中一年级,有一天,班上忽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一部分同学变成了红五类,另一部分则成了黑五类。
红和黑的说法并不是他们发明的,这个变化也不是由他们发起的,他们对此毫无责任,但忽然间,一个班级的同学就分属截然不同的阶层了,不留任何分辩的余地。
这个不合逻辑不讲道理的世界超出了陈清扬的理解范畴,她不甘心那些加诸于自己身上的变迁。
别的事情上她无能为力无法抗拒,但无端被人叫破鞋这事,她想为自己申辩叫屈。
所以,当她看到王二好像被猪八戒筑了两耙一样满是窟窿的后腰,当她被王二像一个普通医生而不是破鞋那样对待时,她产生了一个希望:
那就是王二跟别人不同,或许能让王二承认她不是破鞋——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和没人承认,这是大不一样的。
但王二是个流氓,他告诉陈清扬,破鞋就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
因为大家都觉得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你既然面孔白皙胸脯高耸,那就一定是破鞋。如果你不想当破鞋,就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这样别人就不会再说你是破鞋了。
当然,这样很吃亏,如果你不想吃亏,你就该去偷个汉,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破鞋了。总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
陈清扬听了这话,脸色发红,怒目圆睁,几乎就要打王二一耳光了。但她忽然泄了气,说:好吧,破鞋就破鞋吧。
这是王二“诱拐”陈清扬的开始。不过,王二是流氓,却不是骗子,他是那样对陈清扬说的,自己也是那样做的。
那年春天,王二所在生产队的队长说他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从此就总是给他小鞋穿,春天让他去插秧,折磨他的腰;秋收后让他去放牛,吃不上热饭。
那条母狗的左眼明明不是王二打的,但他知道解释没用。当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地位比你高的人决定了给你定罪,真相如何就不那么重要了。
但王二毕竟是个流氓啊,他也不肯无所作为,在山上放牛的时候,他就找机会打瞎了队长家母狗的右眼。
陈清扬第一次下山找过王二之后没多久,生产队就有了新的传闻,说她在和王二搞破鞋。
于是,陈清扬再次下山找王二,要他给出他们俩清白无辜的证明。
王二一本正经地说,要证明自己无辜,除非证明以下两点:一,陈清扬是处女;二,王二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的能力。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既然不能证明自己无辜,还不如证明自己不无辜呢。陈清扬听了这些话,先是气得脸白,然后满面通红,最后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
重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
编辑: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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