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理:让文学史处于不断“重写”的状态

来源:羊城晚报 2023-02-26 07:01:41

金理教授

□羊城晚报记者 吴小攀

学术传统就是在一次次驳难中推进的


【资料图】

羊城晚报:近些年来,出版了一些海外汉学家主持或撰写的中国文学史,对这些域外视角下的中国文学史写作您怎么评价?

金理:对于域外写作的文学史,容易被贴上“隔”“偏见”的标签(不禁要追问一句,“我们自己”制造的文学史产品就天然免疫?)。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其实,关键在于接受者,我们根本不必去乞求一部充满“正见”的文学史,对于“文学史”不必有太多“迷思”,与其将文学史理解为庞大的、四平八稳的教科书,还不如让文学史处于不断“重写”的状态。如果“隔”意味着他山之石,如果“偏见”意味着勇于创造不同于以往的文学史叙述形式、勇于探索新鲜的文学史理论,勇于表达一己的学术个性,那我希望越来越多这样的文学史著作诞生。像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出版不久就遭到普实克的质疑,双方展开论战,大家都亮出自身的立场和观点,学术传统就是这样在一次次的驳难中推进的。

羊城晚报: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对鲁迅、张爱玲、张天翼、钱钟书等人的作品作了“重新”评估,对此您有何看法?

金理:“文学史”作为一种知识生产样式,原本就从西方来。文学史的兴起,联系着意识形态(民族国家观念)诉求、研究方法确立、文学观念转型等综合因素。在西学东渐过程中,明治时代的日本成为接受、转化外来学术的前沿,根据陈广宏教授的梳理,较早的中国文学史构建产品就有斋藤木《支那文学史》等(陈广宏《中国文学史之成立》)。

夏志清先生《中国现代小说史》的贡献在于:一是在文学史观上,提供了完全不同于此前的单一视野,让读者注意到一脉单传的谱系之外的重要作家。二是在入史标准上,强调以西方经典文学为比较的坐标来衡量。夏著指引的方向,和1980年代末大陆学者陈思和教授、王晓明教授所倡导的“重写文学史”所指引的方向,在我个人接受文学史教育的时候基本已经成为“常识”,在我们这一辈的文学史阅读中,不可或缺地就存在沈从文、张爱玲、钱钟书,这也反映了夏著的影响力。所以对于我个人来说,上面提到的两点影响中,后者或许更加重要。印象最深的就是夏志清先生强悍的比较文学视野,比如他把《围城》比作一篇“浪荡汉的喜剧旅程录”,把沈从文的小说世界“分成两边”:“一边是露西(Lucy)形态的少女(如三三、翠翠),那么另外一边该是华兹华斯的第二种人物:饱经风霜、超然物外,已不为喜怒哀乐所动的老头子。”

史论的创新比史料的发现更急迫

羊城晚报:最近出版的《哈佛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既有学者撰写,也有作家董启章、哈金、朱天心、王蒙、莫言的参与,有的篇章好像并非聚焦作家、作品,只是单纯的评论,文体样式不太统一?

金理:文学史研究是一种历史叙述,需要尊重历史研究的一般规律;但同时又具备特殊性,即文学史叙述和其他历史叙述的区别,比如无法替代的具体性、形象性、现场感、情景感等文学性特征。王德威教授主张“彰显文学史内蕴的‘文学性’:文学史书写应该像所关注的文学作品一样,具有文本的自觉”,并落实于他主编的这套文学史。在形式上,评点陈述者有之,夹叙夹议者有之,甚至小说式虚构者亦有之;在内容上,规律与主潮之外,同样重视社会大背景罅隙里潜藏的微观细节、历史逻辑边上的旁逸斜出、个体生命的偶然性。尤其是引入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估计是文学史著作中的破天荒之举。《哈佛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有多篇为作家本人的现身说法,王蒙《已经写了六十七年》对自身文学历程作总结,叶维廉《香港现代主义与我》、余华《制造先锋》讲述“我”与同代诗人、小说家登临文坛的故事……好处不言自明,作家的文学性描绘每每在历史深处渲染出鲜活的现场氛围。但我也注意到,小说家言有时不能偏听,需要结合其他史料进一步推敲。

羊城晚报:从更长远的时间段来看,中国文学史的整体架构是否有重评、重建的必要?

金理:文学史编写,主要就是史料的发现和史论的创新。可能从今天来看,后者更急迫一些。打个比方,现在已经不是简单地“攻城略地”“捡到篮里都是菜”的时候,更需要强调的是梳理各个地方、版块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地方之上统治的“合法性”。章太炎尝谓“清朝一代能够考史,而不能撰史”,“考史”满足于材料的征集、考掘与“专门问题”的深入研究,而“撰史”则需要史家“通古今之变”的识断,移诸文学史研究领域,需要的正是“整体性”的视野和在此视野的理论烛照下,对多元、复杂的文学现象的有效整合能力。

“文学”边界泛化的合理性

羊城晚报:在王晓明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中,有学者把崔健的歌词也当作评论的文本,当然,诺贝尔文学奖也曾因为歌手鲍勃·迪伦的歌词创作而颁给他。在新媒体时代,文学史的内涵、外延有扩大的必要吗?

金理:胡适曾说过:“做文学史,和做一切历史一样,有一个大困难,就是选择可以代表时代的史料。”对于一部文学史而言,哪些材料可以揽入其中作为文学史料来对待,着实是一大问题。我们来看《哈佛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处理,在惯常的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之外,还容纳了政论、回忆录、照片、电影、漫画、流行歌曲、网络文学……可见大体秉持“泛文学”的取舍标准。我个人是尊重这样的处理方式的,可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

首先,就文学史写作的内在逻辑而言,有研究者曾将中国本土文学史书写分成五个阶段,据此可以发现,大凡一个时代有较为核心而强力的文学史观,则文学史中对“文学”边界的认知就相应清晰、对文学材料的去取就相应斩截。比如第二阶段从戊戌前后到“五四”,以“进化的文学观”为核心,对应的文学史著作如胡适《白话文学史》。第三阶段从20世纪30年代至新中国成立,以“净化的文学观”为核心,从四部到集部,由“杂”到“纯”,以致刘大白《中国文学史》干脆认定“只有诗篇,小说,戏剧,才可称为文学”。第四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以“马克思主义文学观”为核心。而一头一尾两个阶段,即20世纪初叶以及改革开放至今,文学史观或不稳定,或较多元,容易出现“泛文学”的姿态。检阅《哈佛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各式文类、题材、媒介的琳琅满目,会遥想起当年林传甲、谢无量等人的文学史著作,将群经、诸子、史传、理学、金石碑帖等尽数囊括。

其次,就当下时代的具体性而言:在今天,“文学”本质和特性的共识并不稳固,文学内涵与外延急剧动荡,由此,“文学”边界泛化的合理性对应的正是各阶层人民群体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再从文学史本身来讲,其对某一时代文学材料的确认,大体有两种方案:一是严格地、历史主义地在“对象时代”的内部语境中去辨析当时人们众所公认的文学作品,二是以“写作时代”的理想为依据,为了开启古为今用的契机或为了再造新的传统,将“对象时代”所忽略的作品与现象纳入到文学史范围中。《哈佛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在兼取中更接近后者,甚至不妨说,以文学史实践来为今人重新定义何谓文学,隐伏其间的则是积极介入当下现实文化环境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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