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速讯:品读 | 教子读书,告别蒙昧
*本文为《品读》2022年第12期内容
【资料图】
三门前村的祖上出过宰相,刘沆一家一榜三举人、五代六进士。因此,三门前村遗传下来这样一种观念:教子读书。我家祖宗三代都是大字不识一个,但这种追求同样是渗透到骨子里的。
要识字读书,先要拜师,这就跟学手艺一样。拜师是一种仪式,但又不只是形式,而是一种尊重,一种虔诚。
过去学堂是私塾,拜师的仪式从发蒙开始。私塾开设在家庭、宗族或村子的民间幼儿教育机构。发蒙的意思就是启发蒙昧,开拓眼界,也就是开始学习识字读书。
对于孩童来说,人生征途路漫漫,而发蒙识字,算得上是人生的起点、理想的初衷。
蒙学的教材,通常是三、百、千、千,就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进而是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
在我6岁时,私塾已经没有了,但仪式仍然沿用。我也同其他适龄孩童一样,进行了发蒙仪式。仪式有丰有俭,有钱人家宴请宾客,摆上个十桌八桌也是有的,大多数人家却更注意仪式。
举行仪式的时间,选在春节刚过的那几天。我记得,出嫁不久的大姐和大姐夫来了,大姐还用手工给我缝了一件棉袄,做了一双棉鞋,我穿着感到特别暖和。
掌灯时分,父亲带着香烛、一碗斋饭和一块四指宽方正的猪肉(斋饭和猪肉上都贴了一张红纸,大约表示喜气吧),和我们一起去村里的大祠堂。
大祠堂一共三进,前有园地,后有花台,中有两个天井。中庭很大很开阔,有一座两人多高的石碑。仪式的香案,就摆在石碑前。父亲照例摆好祭品,主持的教书先生先是拉抻了我的衣服,领我行了跪拜之礼,然后先生坐到香案的左边,我则面对先生站着。先生先是倒过毛笔用笔头蘸上朱砂,在我的眉心上点了一个小红点。这一过程是很神圣的,叫作朱砂开蒙,寓意为从此读书识字,告别蒙昧。
然后,先生开始给我讲祖训,讲家族的荣耀。这些我都没有了记忆,但先生讲的刘沆先祖刻苦求学的故事,我却一直记在心中。他的刻苦与高车岭的庵堂有关。说是刘沆起初不太学好,懒于读书。这一点,我后来读宋史的刘沆传中找到根据:“及长,倜傥任气。举进士不中,自称‘退士’,不复出,父力勉之。”因为未中进士,父亲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以后,送他去高车岭庵上读书。他父亲绑缚了被褥,把一块腊肉包裹在里头。到了入夏时节,他父亲去拆洗被褥时,发现腊肉还在被子里头裹着,说明他夜以继日,刻苦向学。
祖传下来,高车岭是“风水宝地”,刘沆在此发愤读书,才日后成名。这些无非都是传说,一千多年来,人们还是愿意以此激励子女苦读。没有人去推敲其真实性如何。腊肉为什么要包裹在被褥里?难道那几个月都是和衣而睡?故事就像头悬梁、锥刺股那样,是世世代代口口相传下来的箴言,不可亵渎。
先生训诫之后,便拿出《三字经》开始朱笔点书。点书,就是用毛笔蘸上朱砂在书本上点红,先生点一句,念一句,我也跟着先生念一句。我还记得当年点书的情景:先生用红笔一边在“人之初,性本善”旁边点上红点,一边大声朗诵,要我跟着大声念一遍;然后是“性相近,习相远”点一遍,朗诵一遍,我跟读一遍……先生要求能背诵,我也就狠命记住,背给先生听。
点书之后便是描红,就是学习握笔写字。先生讲了毛笔的来历,解释毛笔为什么叫作字管,接着就教我描红——用一种很稀薄的竹纸,压在田字格上临摹。写的是:上大人,孔夫子,化三千,七十士。笔画虽然简单,但初握笔,却是一种艰难的训练。先生握住我的手,教我五指握笔的方法,怎么蘸墨、怎么运笔。一笔一画写下来,简简单单12个字,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我已是满头大汗,筋疲力尽。先生拍拍我的脑袋,说开笔良好,好运在前。
先生把我姐姐缝好的书包拿过来,把一本《三字经》、一本《幼学琼林》、一本临摹的本子和田字格一起装进去,另外还有一支毛笔、一只墨海。所谓墨海,就是一个椭圆形盒子,用一缕衫线浸饱墨汁置于其中,写毛笔字时蘸墨用的。那时没有圆珠笔、铅笔,也买不起钢笔,用毛笔就得带一个墨海。我上学后,天天带着它,墨水渗出来,洇到书包外,常常弄得满手满身,甚至弄成个大花脸。装书包的过程也是很神圣的,仿佛是先生把学童全家人的希望和期待都装进去一样。这样,发蒙仪式就算是结束了。
发蒙,是孩子读书的初始,也是人生的启航——开启智力,告别愚昧。发蒙作为一种仪式,有没有必要,可以讨论,但我觉得,人的智力是一种潜能,需要开发,而且需要趁早开发。
替我发蒙的先生是一位乡贤,清末的老秀才。先生见我还肯学习,家中又没有家务琐事缠绕,也很愿意花气力指导我的学习。有先生的督促,我对读书、学习的兴趣渐浓,每天必背《三字经》一类的通俗读物,逐渐养成“每事问”的习惯。村里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用的对联、祭文,不管懂不懂,我都喜欢看一眼、念一念、问一问。先生看我肯动脑筋,也乐于回答。发蒙以后,我就在这种乡土文化的熏陶中渐渐长大。
作者: 快乐的人/ 原标题:《朱砂开蒙》
责编:张初 / 校对:郭艳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键词: 教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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