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后,这个停车场接到首张罚单!|当前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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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日前施行。该项法规的施行为加强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撑。
为更好更快地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东丽区城管委提前部署,要求执法支队与公用事业部门利用法规正式实施前1个月的时间协同开展对区域内经营性停车场的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账清、情况明”;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告知停车场经营者提前准备,依法依规按时报送相关备案材料,并加强停车场内部管理。通过一系列举措为法规的正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3月1日,东丽区城管委执法人员在新法规实施当天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在东丽区开发区某经营性停车场内,存在工作人员不佩戴证件、公示牌设立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当即对该停车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次日在复查过程中,仍然发现该停车场工作人员没有佩戴工作证件且不配合执法检查,随即执法人员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对该停车场经营单位进行了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是《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开具的第一张行政处罚“罚单”。下一步,东丽区将持续加强区域内停车场管理,按计划增设停车泊位数量,为市民停车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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