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春季高考将于11月1日至10日报名 明年3月下旬进行招生录取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依学考录取将于2022年11月1日至10日报名。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将于2023年1月初举行。
《通知》明确,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的75%。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统筹使用。
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普通类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艺体类方面,考生学考成绩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2022年12月下旬,院校将公布招生章程,并于2023年3月下旬进行招生录取。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投档方面,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其中,普通类按照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
《通知》明确,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任何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
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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